来源:《黑龙江畜牧兽医》2018 年 22 期作者:代三妹,谢云*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荆州由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成本高,很多养殖户开销不起,之后将病死猪随便弃置、挖出甚至售卖,使得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政策实施艰难。笔者从养殖户、政府和社会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困境,并明确提出了五项政策: 强化各项资金反对,引入先进设备技术人才,规范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增大违法压制力度,强化宣传教育,保证有效地实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政策。
前 言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养殖业由散养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模式的改变,畜禽类的养殖量获得较大幅的提高,其中生猪的养殖量减少幅度仅次于;与此同时,病死猪数量也在大大减少,生猪的死亡率大约为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由此可知,2011 年我国圈养生猪11.3 亿头,病死猪大约为5650 万头;2012 年, 圈养生猪11.7 亿头,病死猪大约为5850万头;2013 年,圈养生猪11.9 亿头,病死猪大约为5950 万头。由于经济成本开销和专业知识缺少,养殖户在病死猪的处置上不会采行不道德的方式。
有的养猪户将病死猪随便弃置,对环境导致严重危害;还有一些非法牟利者售卖病死猪,使得一部分病死猪流向市场,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导致威胁。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关系到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食品安全的发展造就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政策的有效地实施。1 病死猪有害处置政策背景早在1996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就公布了《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置规程》(GB 16548―1996),具体了我国动物检疫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生猪定点屠宰,集中于检疫,但此项工作并没获得有效地实施,也没合理的规程使得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获得有效地实施。
2005 年找到有人病毒感染猪链球菌病,促成一些地区实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补贴政策和“五户”责任制,有效地制止了疫病的蔓延。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于2012 年公布了《农业部关于更进一步强化病故动物无害化处置监管工作的通报》,拒绝各地强化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工作,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给与80 元补贴,定点屠宰厂(场、点)病死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置给与880 元的补贴;2013 年实施了《创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在全国多个地区试点实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置长效机制,大大思索,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以便在全国实行。
2 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政策实行现状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运营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出售、销售病死猪早已构成了一条原始的产业链。擅自售卖病死猪肉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由于其中不存在着高额的利润,许多不法商户之后挺而走险出售、销售病死猪。
一头成年病死猪的并购成本极低,仅有为300~500 元,但是经过加工处置后,其利润可以超过3 倍以上。病死猪的出售与销售不存在一条原始的产业链,使得政府无法制止病死猪肉转入市场。二是私人屠宰厂(场、点)有不少病死猪转入。
由于国家设置了定点屠宰厂(场、点),对其展开森严的监控, 不少病死猪无法展开屠宰。因此,不少地方都不存在着私人屠宰厂(场、点),私人屠宰厂(场、点)并购了大部分病死猪,并展开屠宰,继而流向市场。
三是加工厂通过对病死猪肉展开加工来牟取暴利。除去流向私人屠宰厂(场、点)的一部分病死猪外,加工厂也流向部分病死猪。近几年,在我国南方,一些大型加工厂被公安部门了不少用病死猪肉制作的腊肠、火腿等产品。
比起于私人屠宰厂(场、点), 加工厂的利润更高,可以超过5 倍以上。2013 年农业农村部主要在河南省、山东省、福建省和辽宁省实施了《创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2016 年《农民日报》称之为,目前河南省实施了大部分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养殖环节的补贴资金,竣工38 个无害化处理场、208 个搜集点、72 座冷库,出售103 辆运输车辆、457 台冰柜;山东省竣工了91 个病故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规定病死猪隔绝场、定点屠宰厂(场、点)、交易市场和存栏生猪200 头以上的规模饲养场须要依法建设设施无害化处置设施;福建省规定生猪年出栏量200 万头以上的区市、生猪调至大县需建设病故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在生猪养殖重点区域建设病死猪集中于无害化处置公共设施,并成立病死猪集中于搜集车站、搜集点,配有一系列设施;辽宁省对病死猪主要展开发酵法或化制法无害化处置,前进资源再行利用,在无法实行发酵法或化制法的地区以玻璃钢罐化尸窖法实行无害化处置,并且在生猪养殖大县和调至大县创建公益性的无害化处置中心,构建资源的再行利用。3 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政策实行困境3.1养殖户方面3.1.1生产成本与预期收益间的对立对于养殖户而言,利润最大化是养殖户展开生猪养殖的主要目标。由生产者的收益函数由此可知,当总成本大于价格时,生产者可以取得利润;当总成本小于价格时,生产者将不会亏损。
笔者根据《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挑选了2014 年山东省和辽宁省生猪养殖的成本与价格数据来分析养殖户的收益情况,闻表格 1。由表格 1 可见,山东省散养、小规模和大规模,辽宁省散养、小规模、中规模和大规模生猪养殖的生产成本皆小于平均值出售价格,养殖户大多亏损,而亏损最相当严重的是散养户。
对于养殖户而言,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必须出售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设备,并且还要分担无法出售病死猪而导致的损失,其总成本将不会相比之下低于平均值出售价格。由于对病死猪展开无害化处置的成本过低,预期收益较低,大多养殖户会对病死猪展开规范化处置。在对病死猪展开无害化处置的方法上,我国养殖户仍不存在许多问题。
根据2017 年发布的《病故及死因未知动物处理办法》的第六条由此可知,对病死猪尸体的无害化处置有埋藏、化制、烧毁等方法。散养户在展开挖出法处置病死猪尸体时,其挖出地离池塘和河流较将近且挖出较深,更容易污染水资源,传播病菌。焚烧法必须大量能源,成本低于挖出法,不为散养户选用,而一些屠宰企业因为无法寻找必要的挖出地,之后自由选择焚烧法。由于焚烧法不会产生大气污染,必须展开二次处置,屠宰企业不愿减少成本,多自由选择中小型高温焚烧炉展开病死猪处置,这就无法解决问题大气污染问题,激化了全球气候变化。
也有许多企业因为平均值每天病死猪数量较少,设备运营成本高,不存在着出售了设备却闲置的情况。3.1.2补贴与无害化处置费用间的对立我国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补贴为平均值每头80 元,但是对生猪养殖户而言,其补贴无法弥补对病死猪展开无害化处置的费用。对散养户而言,一是基于利益考虑到对有所不同大小的病死猪采行有所不同的作法。一般只自由选择对病故的小猪展开报告,无害化处置;而对大猪则自由选择售卖,不展开无害化处置。
二是补贴过较少且申请人过程简单。由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补贴平均值每头仅有为80 元,考虑到申请人补贴过程中产生宴请、交通等费用远高于补贴费用,养殖户大多不会将病死猪尸体弃置、售卖或挖出。对专业户和规模户而言,一方面他们考虑到展开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可以取得国家的优惠政策,不会对一些病死猪展开无害化处置;另一方面他们考虑到展开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成本过低,补贴多于成本,又不会将病死猪售卖和弃置。
由此可知,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效益较低,将不会造成散养户、专业户和规模户对于病死猪的处置产生矛盾心理。3.2政府方面3.2.1养殖户违法与政府监管间的对立现今病死猪无害化处置不规范普遍不存在于社会中,这突显了我国监管力量的脆弱。一是我国病死猪肉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指出了我国政府对病死猪的监管脆弱,无法有效地遏止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二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有效地监管脆弱。
我国养猪市场以集中经营居多,同时不存在着大量的“向警方”散养户,他们大多不出政府监管范围内,无法有效地监管,使得病死猪无害化处置不规范问题相当严重。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申报恐慌。一些养殖户虚报、内乱日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不存在着冒领和侵吞补贴资金情况,导致我国补贴资金萎缩,无法有效地应用于到病死猪无害化处置上。
3.2.2生产者与政府责任归属于的对立我国在前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补贴的同时也实施惩罚政策,但在病死猪引发安全性和环境污染的责任归属于上较模糊不清。一是生产经营者和政府责任之间,多数生产经营者都会指出经常出现由病死猪引发的疫病和污染是监管者的责任,自己并不承担责任,而监管者指出病死猪引发疫病和污染是因为生产经营者没展开规范的无害化处置,由此双方都推脱了责任,无人为病死猪引发的疫病和污染承担责任。二是各级政府之间,由于不存在着地理交叉区域,在负责管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过程中易引起纠纷和责备。
3.3社会方面3.3.1劣质产品与优质产品间的对立在信息不几乎的竞争市场下,如无约束机制,有可能经常出现劣质产品把优质产品赶出市场的现象。一方面,消费者了解到生猪养殖和猪肉销售企业比自己更为理解商品质量,而他们有可能利用这一点来愚弄消费者,即对病死猪不展开无害化处置,将病死猪肉与长时间猪肉混合在一起,以提供更好的利润,让消费者无法辨别。在出售商品时,消费者只不愿缴纳较低价格的商品。另一方面,在消费者只不愿为商品缴纳较低价格的情况下,生猪养殖与销售企业不不愿生产成本较高的商品,此时企业更加不愿销售病死猪,以降低成本。
由此,劣质产品将不会驱赶优质产品,长时间规范经营的商户亏损,无法之后经营,严重影响了市场的长时间运营。3.3.2生猪养殖户与生态环境间的对立许多生猪养殖户出于对病死猪展开无害化处置成本高昂的考虑到,随便弃置或以备挖出病死猪的尸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有利影响。将病死猪弃置在江河湖中,任尸体在水中枯萎,污染了水资源;而将病死猪尸体以备挖出的,挖出浅的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挖出深的更容易被其他肉食动物取食之或被雨水冲刷出来,使得疫病蔓延,沦为疫病的传染源。
4 前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政策实行对策4.1引进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引入先进设备的技术、经验和人才,可以减少养猪企业实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成本,使其更加不愿展开病死猪无害化处置。一是可以与各大高校合作,以各大高校研发的技术和有数的经验为承托,较为有所不同的无害化处理方式的优缺点,在其中自由选择合适有所不同养猪规模户的方法,以便能更加成功实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置。
二是引入外国经验。引入国外先进设备的技术、经验和人才可以扩展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方法的视野,增进我国大力改良和创意病死猪无害化的处置方法。三是培育专业性人才。
培育更好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专业性人才可以研发改版的技术,扩展技术领域,与其他技术交流、融合,使国内无害化处置更为先进设备。4.2减少资金反对,增加费用强化无害化处置的各项资金反对。一是政府应当增大无害化处置扶植力度。
对可以分担无害化处置建设的大型养猪企业给与资金补助金;而对于无法分担无害化处置建设的中小型养猪企业及散养户,增大资金的投放。二是养猪企业不应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在政府的希望政策下,养猪企业不应大力引进设备、人才,规范无害化处置的过程,尽量避免污染。
三是信贷服务机构可以将信贷额与无害化处置挂勾。信贷服务机构可以实行为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企业获取更高额度贷款的政策,这既可以提升养猪企业的周转资金,也可以增进养猪企业展开无害化处置。4.3强化监管增加违法事件一是增大惩罚力度。提升违法罚款金额,减少养猪企业或散养户的违法成本,可提升养猪企业或散养户自由选择展开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概率,减少病死猪不规范无害化处置的数量。
二是牵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完备违法案件交会。在行政执法者找到不规范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违法案件时,不应及时牵头刑事、司法处置,提升办案效率与成功率,威吓违法分子,增加违法事件。
4.4规范责任归属于追究责任制度一是规范生产者与政府之间的责任归属于。明确规定养猪企业或散养户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第一处置人,必需尽到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义务,政府只起着监督与管理的起到。政府在实施了有效地监督与管理后,并不对病死猪的不规范无害化处置分担主要责任,而是由未展开规范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养猪企业和散养户分担主要责任。二是规范各级政府之间的责任归属于。
横跨省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可以由农业农村部调停,省域内的跨市或跨县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可以由省级部门借此调停,防止无人监管区域的经常出现。4.5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政府强化对不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危害的宣传,强化消费者对病死猪产品的了解,以此可以分辨病死猪产品,强化消费者的自我维护能力,将劣质产品驱赶出有市场。同时,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生猪养殖者和猪肉生产者认识到违法的代价。
要建立健全人民监督检举机制,以广大人民来监督生猪养殖者和猪肉生产者的经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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